敘事下沉時代,我們如何講故事
“講故事”從來不只是一項技藝,更是一種界定現實、塑造記憶的權力。當敘事的權柄從巫祝的祭壇、帝王的史官、文豪的筆尖下沉至每一個普通人的手中,我們迎來的是一個敘事下沉與普及的時代,這也是一個對創作提出前所未有的要求的時代。當每一個人都能“講故事”時,創作者應當成為敘事規則的“發明家”,重新定義什么是“故事”,進而引導未來人類理解世界的方式。
1492年8月3日,西班牙帕洛斯港的晨霧尚未消散,圣瑪麗亞號、平塔號和尼尼亞號上的年輕水手們已經在甲板上忙碌開了。他們中不少人還沉浸在與親人分別的憂傷以及對一場幾乎不可能完成的環球旅程的憂慮中。只有一個人身姿挺拔、目光堅定,他站在圣瑪利亞號的船頭,遙望著西方的天際線。這個人叫克里斯托弗·哥倫布。七十余天后,他將率船隊登上巴哈馬群島的圣薩爾瓦多島,從此開啟全球史的時代。
這是一則“經典故事”。幾百年后,我們仍為這樣的敘事熱血沸騰,仿佛自己也置身于圣瑪利亞號,與哥倫布一同開啟人類文明史的嶄新一頁。然而,20世紀的后殖民主義學者指出,在這則驚心動魄的故事里,竟沒有在美洲大陸上生活了數萬年之久的原住民的身影出現。盡管哥倫布第一次登陸時,他們就已經與原住民相遇。歐洲殖民者在他們的講述中,可以將“占據”“殖民”稱為“發現”,可以將美洲原住民命名為荒唐的“印第安人”(意為“印度的居民”),可以將原住民早已安居的家園叫作“新大陸”,通過一句“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就確認歐洲作為人類文明史的主體,其余的世界都是被動等待征服的客體。這遮蔽了他們對原住民的屠殺與奴役,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充滿英雄主義色彩的故事。
“講故事”是一項至關重要的權力。《詩經》中的《商頌》里寫“天命玄鳥,降而生商”,講述商朝統治者是神的后代。它文辭鏗鏘,充滿想象力,擁有引人入勝的戲劇性情節,塑造了后世對商朝的集體想象。在人類文明的漫長歷史中,統治階層牢牢占據著“講故事”的權柄——他們深知,誰掌握了“故事”,誰就能夠定義什么是“真實”。
每一次科技的發展與媒介的革新,都會帶來敘事方式與敘事主體的變化。最早,“講故事”是祭司與巫祝的特權,依賴于現場表演與口耳相傳;其后,書寫與冊典打破了這一壟斷,不同時代的人們可以閱讀相同的文本,共享超時空的集體記憶;印刷術的發明,則進一步使書寫的故事得到大規模復制、傳播與長久保存。進入數字時代,“故事”不僅可以通過互聯網瞬間抵達地球的另一端,更以視頻、圖像、音頻等多元形態交織傳播,每一個普通人都可以“講故事”,傳播“故事”。
這便是我們身處的時代:敘事下沉的時代。
打開任何一個網絡小說平臺,波瀾壯闊的故事不可勝數。那些曾經需要耗盡一生心血才能完成的敘事體量,如今被無數普通人以每日數千字的速度生產著。在網絡社交平臺,我們看到無數普通的面孔面對鏡頭,講述自己的人生故事:一位母親哄睡孩子,一位外賣騎手送餐,一位大學生在宿舍打游戲——他們只需打開錄像,就完成了一個記者可能需要潛伏多年才能發掘的生活細節。
當我們檢視各大新媒體平臺的內容時,會發現在這些如火如荼的泛文本中,真正吸引人的核心元素依然是“故事”。無論是在直播平臺里,粉絲夜以繼日地連線,講述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遭遇,還是主播通過記錄自己做飯、養狗、賣雞排,從普通人成為百萬網紅,其內核都是對普通人日常的極致珍視與推崇。因為普通人即最廣大的我們自己,重視另一個普通人,就是承認自己的價值。近年興起的播客通過帶有鮮明個人色彩的不經修飾的聲音講述自己的經歷,使個體經驗更加真實、可感。這種不加典型化、不加虛構的人生故事,原本都屬于靈感與素材,現在卻成為所有人最喜歡的內容本身。人類對“故事”的根本需求始終未變,其聲勢甚至如日中天。因為人類始終渴望理解他人、理解自己,而“故事”是實現這種目標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每一個人都能講故事,并不意味著故事的貶值。相反,每一個人都能講故事意味著每一個人對被理解的渴望、對解除孤獨的渴望在這個時代被最大程度地解鎖。
“在我的后園,可以看見墻外有兩株樹,一株是棗樹,還有一株也是棗樹。”魯迅的這句話大家都很熟悉,很多學生看到它都會哈哈大笑:魯迅怎么也會寫這種廢話?但是仔細思考下,“在我的后園,可以看見墻外有兩株樹”,是一種電影運鏡:我們會首先看到一個“后園”,然后看到一面“墻”,墻外有兩棵樹,但不知道樹種,等鏡頭拉近了,給到一個特寫,原來是棗樹,鏡頭移到一邊,另一棵也是棗樹。它就像一個舒緩的長鏡頭,提供了一種緩慢移動、逐漸揭曉的情境。這是一種連續的、綿密的現代敘述。今天閱讀魯迅,我依然被深深打動的是魯迅在“講故事”時表現出的探索與創新。魯迅的“故事”之所以動人,是因為他在和舊的敘事規則激烈沖撞,生龍活虎地創造新的規則、新的范例。我們今天講“學習魯迅”,要學的不是魯迅的字詞句,而是魯迅的創造力,學習魯迅的靈感和想象,學習他在語言藝術前沿陣地的冒險和探索,要像他那樣去發現、使用、馴化新的日常語言,并將其轉換成文學語言。
那些真正開啟時代的作品,往往不是講了一個更好的故事,而是重新定義了“故事可以是什么”。優秀的“講故事的人”不是被動地遵循規則,而是主動地發明規則,為那些從未被講述的經驗尋找恰如其分的形式。他們面對前人未曾處理的人類經驗時,會發現舊有的敘事規則無法容納這些經驗,于是發明了新的規則,包括結構的、語言的、人物的,等等。
正如理論物理探索宇宙的基本規律,二進制最終催生了數字革命,“講故事”在某種程度上影響著未來人類理解世界的方式。在今天,我們要追問的是:故事還可以是什么?敘事規則是否可以被改寫?人類經驗中有哪些尚未被捕獲的部分?
每一個講故事的人,都在為世界賦予秩序和意義,但只有那些能夠重新制定敘事規則的人,才能讓這個意義世界不斷擴展邊界,容納更多的人類經驗。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學人文與傳播學院講師)


